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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喂!”他冲我叫着,带着浓重的口音,“怪胎!”

我耸耸肩膀,像狗一样甩了甩脑袋,把一缕湿漉漉的头发从眼前甩开,没有吱声。

“我知道你是谁!”他继续冲我吼道,“你是莱斯特街上那个酒鬼穷光蛋的女儿,是不是?”

我慢慢把手里拧成一团的草茎丢在地上,揉了揉膝盖,站了起来。

他看着我,脸上露出一丝坏笑。

“莉齐,是不是?”他灵活地跃过水坑,把肮脏的水花溅了我一脸。他一把揪住我的脖子,把我拽到他身边,恶狠狠地问:“整个夏天,你都蹲在这里偷看我们!你到底想做什么?向警察局举报我们?还是跟我们分享一下?”他冲着我挥了挥手里的烟斗。

我用力挣脱了他的手。

“你们这些孤儿院的脏耗子。”我说。

“你说什么?”他暴跳如雷地说,一把揪住我的头发,“不要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会动手揍你!”

“我可没有这么想。我从来都没有高估过你们这群人的道德标准。”我慢吞吞地说,不过,我怀疑他压根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,因为一阵绿光从我的口袋里射出来,准确地击中了他的腹部。他嚎叫了一声,往后退了两步,跌倒在肮脏的水坑里,长长的姜黄色头发和黑水里的垃圾混合在一起,恶心极了。

“该死的!”他的两个同伴叫了起来,往我们这边跑过来,想把我揍一顿。不过他们的运气没有那么好,几秒钟之后,他们也抽搐着倒在了水坑里。

我满意地看着他们倒成一团的身影,右手食指摩挲着微微发热的魔杖尖。很漂亮的绞肠咒,我自言自语道。练了一个暑假,看来我的无声咒已经有很大进步了。

我漫无目的地在雨里走着。这好像就是我每个暑假的常态,吸烟,打架,喝酒,穿着一件连帽衫在阴郁的伦敦东区游荡。

我不想回家。我的父亲除了喝得烂醉如泥,昏迷不醒以外,就是对着我母亲的照片呆坐着,一连几个小时都不说话。我也不想去母亲的新家里。兰道尔一家人对我从来只有白眼和嘲讽。

走到一个肮脏破烂的酒吧跟前时,我浑身已经湿透了。我在一只倒扣着的垃圾桶上坐下,掏出一包淋得半湿的香烟,抽出了一支,用魔杖拍了拍香烟头。一星明亮的火星亮起在我的指尖。

我微微闭着眼,缓缓吐出一口烟雾,雨水哗哗的声音不绝于耳。

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——这个灰色的绝望世界,沉没在无边无际的雨幕里。莫名其妙地,我想起了一艘帆船在暴雨中沉没的画面,那是一种静默无声的悲哀。

酒吧里满是刚下班的伪君子和应召女郎,还有一些表情严肃,穿着套裙的女秘书和打字员,坐在靠窗的位置,愁眉苦脸地说着话。

我点了一瓶啤酒,坐在靠近门口的吧台处,没精打采地喝着。不知过了多久,我注意到门口传来了一阵喧闹声。

“有人在打架!”

“又是孤儿院的那群混混。”吧台侍应生的肩膀上搭着块白毛巾,见怪不怪地说。他的脖子往门口伸了伸,好奇地咦了一声:“这次挨打的好像是那群人的头头。他刚刚走到门口就晕过去了,那个混小子就跳上去揍他了!”

我跳下了高脚蹬,一把推开站在我眼前的人群,往门口挤过去。

“你这狗娘养的,” 一个褐色头发,手脚细长的男孩骑在一个穿黑色长外套的男孩身上,脸上喷满了自己的口水,一拳揍在了黑衣男孩脸上, “你没想到你还有今天吧?你这个变态,杂种,下贱肮脏的耗子!要是我今天把你揍扁扔在这里,谁也不会怜悯你!”

“滚开,你这个懦夫!”我气愤地叫道,不假思索地拽着这个褐色头发男孩的衣领,用力把他拉起来,“我猜在他清醒的时候,你连从他面前走过的勇气都没有,是吗?”

他回身就给了我一拳,眉角传来一阵剧痛,我感到一股热乎乎的液体沿着我的额头流了下来。我往后摔倒在地上。

“谁让你多管闲事的!”他冲着我咆哮道,口水都落在了我的脸上。

我怒气冲天地把手伸进口袋,一道炫目的白光从我的口袋里射出来,击中了褐色头发男孩的脸。他痛苦地尖叫一声,倒在地上呕吐起来。

我冲着他的肚子就踹了一脚,然后蹲在他旁边,用手指挑开了他额前乱糟糟的头发。

“趁别人没有意识的时候攻击别人是非常没有风度的。”我说,把香烟头丢在了他脸上。

我扔了几张纸币给酒吧里的侍应生,他们帮我把倒在地上昏迷的黑发男孩架进了屋,让他坐在最里面的一个昏暗无人的卡座里。

我认识这个男孩,但是没和他说过话。我听说过有关他的谣言——“汤姆·里德尔,孤儿院里那个漂亮而古怪的男孩子。”莱斯特街上的长舌妇们总是这样议论道,“听说他总是把其他孩子吓得半死。”

我小时候一直很怕他,偶尔在街上看到他一眼,我就立刻逃得远远的。直到后来在霍格沃茨看到他,我才明白了他之所以“古怪”和“把其他孩子吓得半死”的原因。他和我一样,不是属于麻瓜世界的人。本来,我一直以为他脑子有病。在孤儿院那种地方,得精神病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。

此刻,汤姆安静地坐在卡座上,脑袋像布娃娃一样无力地垂在一边,脸色苍白地像羊皮纸一样,嘴唇毫无血色。我扶住他的时候,明显感觉到了他的手臂在剧烈地颤抖。

酒吧侍应生带来了一瓶白兰地。我倒了一杯,没有犹豫,往他的嘴里灌了下去。他猛烈地咳嗽起来,脸上露出一丝不自然的潮红。他缓缓睁开眼睛,目光有些凝滞,静静地停留在我的脸上。

“伊丽莎白?”他的声音暗哑而微弱,可是我还是听明白了他说的是我的名字。

“莉齐。”我条件反射地纠正他,我不喜欢别人叫我的全名。我扬了扬眉头,立刻痛得龇牙咧嘴。我用脏兮兮的袖子按住头上的伤口,问:“你怎么知道我叫什么?”

他没说话,像做梦一样看着我,眼神里有一种奇怪的感伤。就好像——我在心里骂了一声活见鬼——就好像他认识我一样!

他这张脸长得可真是英俊迷人。

我承认,汤姆·里德尔是霍格沃茨最英俊的男生。在学校里他和我一个年级,可是从来没有和我说过话,他这会儿像个流浪汉一样,眼睛被打青了,下巴上的一道伤口正在流血。他的头发浸湿了雨水,油腻而肮脏,黑色外套的一半都沾满了黏糊糊的泥浆,毛衣的领子也被烤焦了,灰色的羊毛变成了黑色,一根根竖着,带着难闻的焦糊味儿。

过去四年中,每次在学校走廊里看到他高大的身影,他总是在和身边每一个人彬彬有礼地说话,专注而认真,时而会露出迷人的微笑。他的微笑实在是太迷人了——乌黑的眼睛带着动人的光泽,唇角微微上扬,带着一丝浓郁的深沉。也难怪,只要有汤姆·里德尔在场,那个傲慢自大,瘦弱苍白的马尔福家的男孩完全没有了光彩。里德尔和马尔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,里德尔懂得如何迎合和讨好别人,而马尔福则从来不考虑向任何人低头,哪怕是假惺惺的姿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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